2025
七月

11

368

【弥撒读经释义】| 常年期第十五主日(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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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十五主日(丙年)


读经一 恭读申命纪  30:10-14


【申命纪 30:10】

梅瑟晓谕人民说:你们必须听从你们的天主上主的话,谨守这法律书上所记载的诫命和法令;你们必须全心全灵归向你们的天主上主。

历史背景:

这是梅瑟在摩阿布平原临终前的讲话之一。他正在总结《申命纪》的核心劝勉:守约与祝福的选择。他反复强调守约的重要性,提醒以色列人一旦进入福地(即许地),若要蒙受祝福,必须遵守《法律书》(希伯来原文作多拉特” Torah),即上主所启示的法律。

灵修意义:

听从服从信德的具体体现。在天主教神学中,听从天主的话意味着接受天主的启示,并以行动回应之。全心全灵归向呼应《申命纪》6:5中的诫命,也被主耶稣在福音中引用为首要的诫命(参阅:玛22:37)。这句话是悔改皈依的核心表达。


【申命纪 30:11】

我今天吩咐你们的这诫命,为你们并不太难,也不是离你们太远的。

历史背景:

这是梅瑟为以色列人解除恐惧的劝勉。在古代近东,神明往往因其复杂或神秘而难以亲近。而梅瑟指出:以色列的天主并不远离人,其诫命是可以理解和遵行的。

灵修意义:

这节圣言让我们认识到:天主的法律不是一种无法达成的理想,而是可以在恩宠的辅助下真实生活出来的圣德道路。这也与《天主教教理》第1962-1964条呼应:旧约法律是为教育人准备救恩而设的。


【申命纪 30:12】

这诫命不是悬在天空上,使你们可以说:谁能为我们上到天上,给我们带下来,使我们听了,好能遵行呢?’”

历史背景:

古代民族常认为神明居于天上,需通过神秘仪式或先知接触。而以色列的天主却主动降祂的旨意,不使人陷于寻觅的困境。

灵修意义:

这是预性地指向道成肉身的奥迹——天主的圣言后来确实从天降下(参阅若1:14;若3:13)。因此,对我们今日的信友而言,圣言既在我们中间,又在我们的心中,可以被接纳并转化为生活。


【申命纪 30:13】

这诫命也不在海的那边,使你们可以说:谁能为我们渡海,给我们带过来,使我们听了好能遵行呢?’”

历史背景:

渡海在圣经中常象征进入未知、危险或远方的智慧之地(参阅约伯28:14)。梅瑟强调:上主的法律不是遥远的智慧,它不需要外在寻求,已在启示中交付。

灵修意义:

这句话表达了启示的可及性(accessibilitas revelationis。天主不是隐匿的神,而是愿意让人认识祂的旨意。对新约信徒而言,基督就是那位走过水面的圣者(参阅玛14:25),祂是那位真正将智慧带给我们的人。


【申命纪 30:14】

其实,这教训离你们很近,就在你们口里,就在你们心里,使你们可以遵行。

历史背景:

这是对《申命纪》整体训诲的总结。法律不仅是外在的命令,也该成为内心的准则。这也预示着未来的新约时代(参阅耶31:33),天主的法律将铭刻在人心上。

灵修意义:

在新约中,圣保禄宗徒引用本节,说明信德的核心不再是寻求而是相信(参阅罗10:6-10)。当我们内心相信、口里承认耶稣是主,我们就履行了法律的精神实质。

活的信仰(fides viva:借着行为彰显出来的信德,是获得成义的关键。


总结:

这段《申命纪》30:10-14,是梅瑟最后劝勉以色列人选择生命的前导。它强调:

天主的法律不是遥不可及的智慧或神秘知识,而是贴近人心的启示。

履行诫命不是靠人的努力,而是在天主恩宠扶持下,以全心全灵的回应来实现的。

这段话在新约中由圣保禄赋予基督论的意义,预示着圣言成肉身、信德成义的真理。

这段经文召叫我们:

以信德回应天主的启示;

在日常生活中实践天主的法律;

认出圣言就在我们中间——在圣体圣事中,在圣言中,在教会的训导中。


 

读经二 恭读圣保禄宗徒致哥罗森人书  1:15-20


这段经文是圣保禄宗徒所写的一段基督论赞歌hymnus Christi),是初期教会关于耶稣基督地位与救恩的核心教义表述之一,具有极高的神学价值,贯穿整个哥罗森书的主题:基督是宇宙与救恩的中心


1:15】

耶稣基督是不可见的天主的形象,是一切受造物中的首生者。

历史背景:

在当时的哥罗森教会,有人受到异端的影响,认为有中介天使或神秘力量在天主与人之间发挥更大作用。圣保禄写此书是要强调:只有基督是那真正的桥梁,是天主的真实临在与启示

灵修意义:

形象(希腊文 eikōn)表示完美的临现,不是仿制或复制,而是实体的显现。基督是看不见的天主的可见彰显。作为首生者prototokos),并非被造物之一,而是指他在一切受造物之上拥有尊位与主权

首生者Primogenitus:表达其在地位、权能和永恒性上对所有受造物的主权,不是指出生次序。


1:16】

因为在天上和在地上的万有,无论是可见的与不可见的,无论是上座的,或是统治的,或是执政的,或是掌权的,都是在他内受造的:万有都是藉着他,也是为了他而受造的。

历史背景:

当时盛行诺斯底主义倾向(Gnosticism),认为世界是由中介灵体或层次神灵所创造。保禄驳斥这一点,重申一切皆由天主圣子——基督创造。

灵修意义:

本节强调基督是宇宙的创造者与目的。一切的存在,不论是可见的物质界或不可见的天使界,都因基督而存在,并归于他。基督不仅是中介,更是目的(telos


1:17】

他在万有之先就已存在,万有也都靠着他而存在。

历史背景:

圣保禄进一步强调基督的先存性preexistence),即在一切受造物之前,圣子已经存在,是永恒的。

灵修意义:

这一句反映《若望福音》1:1的思想:太初已有圣言。基督不仅在起初,而且是使万物持续存在的根源。这是对圣子参与三位一体创造工程的有力陈述。

先存性(Praeexistentia Filii:圣子在受孕成人之前的永恒存在。


1:18】

他又是身体的头,就是教会的头。他是元始,是死者中首先复生的,好让他在万有之上独居首位。

历史背景:

圣保禄将论述从宇宙创造的层面引入到救恩史的层面:教会。哥罗森教会正面临信仰模糊,他在此教导说:基督不但是宇宙之主,也是教会之主

灵修意义:

教会是基督的奥体Corpus Christi mysticum),而基督是其元首。他是复活者,是新创造的开始,为使众人在祂内得生命,故居首位

奥体(Corpus mysticum:教会是基督神秘的身体。


1:19】

因为天主愿意在基督身上充满所有的优点,

历史背景:

这一句是对异端的有力驳斥,他们宣称神性是分层给予的。保禄强调:天主的圆满(pleroma)全然居于基督内,不是部分,也不是次等。

灵修意义:

天主在圣子内全然居住,这表达了基督的真实天主性,也预示了救恩将由基督完全实现。

术语:

圆满(Plenitudo divinitatis:天主的所有圆满、属性与德能,在基督内实际而非象征地临在。

真实天主(Deus verus:基督不是类似神,而是实实在在的天主


1:20】

并藉着他使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天主重归于好,因着他十字架的血建立了和平。

历史背景:

救恩不是只为人类个体,乃是整个受造界的复和(参阅罗8:19-21)。保禄强调:十字架并不是失败,而是宇宙复和的工具

灵修意义:

基督以十字架的血,带来了和平(shalom,这是罪与死的对立终结,人类与天主、人与人之间、乃至宇宙秩序恢复原初和谐的开始。

重归于好(Reconciliatio:通过基督的祭献,人类与天主之间因罪所造成的裂痕得以修复。

和平(Pax Christi:非政治性的和平,而是天主临在所带来的和谐与圆满


 总结

这段哥罗森书1:15-20的经文,是天主教基督论最壮丽的赞歌之一。保禄宗徒告诉我们:

耶稣基督是看不见的天主之可见形象,是真天主、真人

宇宙万物皆由他、借他、为他而受造——他是起点与终点

教会是祂的奥体,祂是元首,是死而复生的长子

十字架不是耻辱,而是宇宙重生与和平的根基

我们因祂的血得以与天主修好,参与天主圆满的生命。

 

这段经文非常适合在讲道中用来讲述基督的至尊地位宇宙性主权救恩的普遍性,并可引导信众更深地爱慕基督圣体圣血的奥迹,活出在基督内新受造的人的召叫。


 

福音 恭读圣路加福音  10:25-37


1.「那时候,一个精于法学的人起来,试探耶稣说:『老师,我该做什么,才能获得永生呢?』」

历史背景法学士(希腊文:νομικόςnomikos)是犹太法律的专家,精通《梅瑟五书》与口传法律,社会地位较高。他的问题不是出于诚意,而是试探πειράζων)耶稣,这显示他意图挑战耶稣的权威。

灵修意义:这是每位信徒都应深思的问题:我当做什么,才能得永生?永生是与天主共融的生命,是我们的终向(eschaton)。但若缺乏谦卑与信德,仅凭法律知识是无法进入天国的。


2.「耶稣对他说:『法律上记载的是什么?你是怎样读的呢?』」

历史背景:耶稣以反问回应,典型的犹太拉比辩经方式。这尊重了法学士的专业,同时揭示他对法律的理解是否真诚。

灵修意义:耶稣鼓励我们不要只是机械式遵守法律,而要用心体会法律的精神。在祈祷中,我们也被邀请在天主圣言前反思:我自己怎样理解天主的话?


3.「他答说:『你要全心、全灵、全力、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并爱近人如爱你自己。』」

历史背景:这两条诫命来自《申命纪》6:5与《肋未纪》19:18,是犹太法律的核心。合起来就是所谓法律的总纲

灵修意义:这段话总结了整个十诫的精神(见《天主教教理》2055条)。真正的信仰不只是敬拜天主,也必须体现于具体对人的爱——这是爱的两翼。


4.「耶稣向他说:『你答得对。你这样做,就必得永生。』」

历史背景:耶稣肯定他的答案,却把重点放在实行ποιεῖ,做)而非知道上。这是福音中的一贯教导:信仰必须化为行动。

灵修意义:信德若无行动就是死的(雅各伯书2:17)。爱天主的果实是具体的爱德行为,这是迈向永生的道路。


5.「但是,那人愿意显示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近人呢?』」

历史背景:当时犹太人对近人的理解通常限于同族人或遵守法律的义人,排除异民与罪人。

灵修意义他的问题暴露出他的局限。他不是真心寻找真理,而是想证明自己合理。这也是现代人常犯的毛病:辩护自我,而非开放自我。


6.「耶稣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来,到耶里哥去,遇到了强盗……』」

历史背景:耶路撒冷到耶里哥之路长约27公里,是荒凉而危险的山路,常有盗贼出没。这个设定对听众而言非常真实。

灵修意义:这象征人生旅途的艰险,也象征灵魂由天主圣城(耶路撒冷)堕落至属世(耶里哥)的过程。强盗象征罪恶、魔鬼与人性软弱。


7.「恰巧有一个司祭……又有一个肋未人……都从旁边走过去了。」

历史背景:司祭与肋未人是圣殿的侍奉者,应是宗教模范。可能因法律规定不可接触尸体(参阅《户籍纪》19:11),所以避开。

灵修意义:耶稣借此讽刺宗教形式主义:他们对法律的洁净要求比慈悲更重要。他们的行为与信仰割裂,这在今日仍值得反省:我们是否只注重外在宗教礼仪,却忽略内在的爱德与怜悯?


8.「但是有一个撒玛黎雅人……动了怜悯的心……」

历史背景:撒玛黎雅人被犹太人视为异端与敌人(参阅若4:9),但这个人却是唯一一个表现出怜悯与行动的角色。

灵修意义:耶稣在此颠覆当时的社会与宗教偏见,显示近人不在乎血统,而在乎爱德。动了怜悯的心ἐσπλαγχνίσθη)是福音中常用于形容耶稣的用语,撒玛黎雅人成为了基督的影像。


9.「他在他的伤处倒上油与酒……包扎好……带到客店……」

历史背景:油和酒是当时普通的医疗物资(油有舒缓之效,酒有消毒作用)。客店是旅人的休息地,通常为简陋之所。

灵修意义:传统教父释经中,油象征圣神酒象征圣事特别是圣体与告解。撒玛黎雅人象征耶稣,他亲自照料受伤的灵魂,并把他托付给客店(象征教会),由教会继续照顾信友。


10.「第二天……两个银币……若额外花费……回来还你。」

历史背景:两个银币(两个德纳denarii)足够住几天,表现他的慷慨。说明他不只是一时的热心,而是长期关顾。

灵修意义:基督不只救我们一次,而是不断地照顾我们,直到他再来基督再临)。他托付教会照管我们,也许诺他要亲自来赏报一切。


11.「你认为这三个人中,谁是那个遇到强盗者的近人呢?……是怜悯他的那个人。」

灵修意义:耶稣巧妙地改变问题焦点:不是谁是我的近人?而是我愿意成为谁的近人?真爱的定义是主动,不是被动地选择某些人去爱,而是成为所有有需要者的邻人。


12.「耶稣就对他说:『对了,你也照样去做吧!』」

灵修意义:这是全段的高潮。耶稣邀请我们将怜悯转化为具体行动。这是信仰生活的召叫:信德藉爱德而生活(参阅《迦拉达人书》5:6),成为真正的门徒。


总结

这段比喻是耶稣教导中最感人、最具挑战性的段落之一。它通过慈善撒玛黎雅人的比喻,颠覆当时犹太社会的宗教与族群界限,指出:

永生的道路不是单靠知识或法律,而是实际行动中的爱德;

近人不是身份上的标签,而是我们主动愿意怜悯与服务的对象

耶稣本人就是那位撒玛黎雅人,祂在我们灵魂破碎之时前来救我们,并托付教会继续照顾我们;

祂邀请我们跟随祂的榜样,在世界上施行慈悲,成为和平与爱的工具。

 

这段福音文字,也非常适合反思慈悲禧年、社会正义、服务弱小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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